最近高速公路的電子收費ETC案子炒得沸沸揚揚
我的看法如下...
電子收費居然比人工收費的成本高...那為何要電子收費呢?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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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建議如下
短期建議:
1.裝機完全免費.(免設備費.手續費.押金...).使用者只繳過路費(高速公路使用費)
2.強制所有新車出廠時.都要裝好ETC裝置.列入驗車項目
3.強制所有已出廠的舊車.三年或五年內.逐步安裝
4.三年或五年後.收費站絕大多數是電子收費.頂多僅留一道人工收費
長期建議:
讀取ETC的設備.逐步移至交流道出入口
依實際使用高速公路的里程收費
例如.每行駛一公里收費台幣五角
但設定最低消費.例如每次至少5元.
也就是上了高速公路.行駛10公里以內都是收5元
11公里收5.5元
12公里收6.0元
以此類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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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僅是方向.細節暫不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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